黑龙江日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 李国玉 王晓丹)3月9日下午,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黑龙江省代表团召开小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代表团团长许勤,副团长梁惠玲、于洪涛、贾玉梅、张起翔、丛丽参加。
许勤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旗帜鲜明讲政治,通篇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高质量人大工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彰显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展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是一份高举伟大旗帜、彰显制度自信、饱含为民情怀、弘扬法治精神、体现监督职责的好报告。关于法律清理工作情况和有关法律和决定处理意见的报告坚持政治站位,凸显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加强法治建设的强烈历史担当,对建立健全更高水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我完全赞成两个报告。我们将认真落实全国人代会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统筹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健全完善地方法律体系,加强“四个机关”建设,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贡献力量。
梁惠玲代表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