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上接第一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遵循体现宪法有关规定、原则和精神,科学总结运用成功经验,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规定、转化为国家意志,时代特色鲜明,符合国情和实际,反映群众期盼,是建设更加完善法治体系和更高水平法治国家的标志性立法,对于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水平生态保护、促进党的民族工作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要学习宣传好三部法律,结合黑龙江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真正让法治成为推动龙江高质量振兴发展的强大动能。

会上,金东浩、王俊峰、刘海玲等代表先后发言,一致赞成并提出意见建议。大会秘书处法案组有关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建议。

边学文、张安顺列席。